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開放買菸上香悼念過世老狗 「網紅」挨罰1萬元提訴駁回

王姓網紅相當疼愛陪了他13年的愛犬,在愛犬過世後替牠製作紀念影片。(擷取自網路)

王姓網紅相當疼愛陪了他13年的愛犬,在愛犬過世後替牠製作紀念影片。(擷取自網路)

2021/11/11 18:1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有數萬名粉絲的王姓網紅,陪伴13年的狗狗過世,他在臉書刊登開放粉絲買菸上香,1支菸10元、限額10支,讓粉絲參與哀悼,桃市府衛生局接獲檢舉,去年12月依「菸害防制法」裁罰王男10萬元,王男訴願被駁回,向桃園地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香菸是香的替代品,10元則是服務費,且僅有限量10支,並無實際販售菸品,但法官認為他提供的上香服務,已附帶分支販售菸品,衛生局裁罰並無違誤,駁回王男之訴。

王男在臉書刊登開放代幫狗狗以菸品上香,文中提及菸品名稱及「1支煙香10元,限額10支,1人最多買5支,因為太多香我會點太累所以限額...要的底下留言,我看心情選人」,被網友截圖向衛生局檢舉,衛生局認為王男已違反「菸害防制法」不得以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販賣單位不得少於20支及其容物淨重低於15公克之包裝方式販售菸品,對他裁罰1萬元。

王男訴願被駁回,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因手上沒有香才以香菸替代,香菸只是上香的替代品,10元則是服務費,雖然文中沒有寫明「服務費」,但內文看得出來,衛生局是斷章取義,實際上他並無兜售菸品意圖及行為,數量也僅有10支,購買的粉絲都經過挑選;衛生局則主張,王男文中提及菸品名稱、數量,透過網路難以辨認消費者年紀,已明確違反規定,且法規並無規定販售菸品的行為或意圖,須以寄送給對方等實際交易才構成。

法官認為,王男所刊登的文章提及菸品名稱、數量等內容,他所提供的代上香服務,已附帶分支販售香菸行為,違反菸害防制法明確,衛生局以最低罰鍰額度裁處1萬元並無違誤,駁回王男之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