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槓「小英論文案」承審法官 彭文正改打行政訴訟被駁回

北高行認為,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因此駁回彭文正要求北院更換「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承審法官的請求。(資料照)

北高行認為,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因此駁回彭文正要求北院更換「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承審法官的請求。(資料照)

2021/11/05 11:4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媒體人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訴訟,台北地院法官張詠惠認為彭提告顯無理由,判彭決敗訴,案經高等法院廢棄發回,北院更一審仍由張負責承審,彭不服,改打行政訴訟,請求北院改分案給其他法官,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並無審判權,上月29日裁定駁回;可抗告。

北高行合議庭認為,法院分配案件時,須依事先已建立的一般、抽象規定,將案件客觀、公平、合理進行分配,與分案後的承審法官是否具法定迴避事由,或應迴避而未迴避,有所不同,但彭文正將二者混淆,且行政法院就「換法官」並無審判權,因此裁定駁回。

彭文正前年12月在北院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他主張,蔡英文應無「西元1984年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審查合格的博士論文」。

不過法官張詠惠認為,彭文正提告欠缺確認利益,判決駁回;彭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北院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撤銷發回。北院更一審仍由張承審,今年4月16日開庭時,彭當面要求張自行迴避,但張認為彭未依法提出聲請而拒絕,彭不滿,另案再提民事告訴,向張提告求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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