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擅抱走幼犬 飼主不爽手機遙控6人砍殺 5分鐘將他打死
蔡姓主嫌等4人涉嫌重傷害致死等罪,被高雄高分院判罪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蔡姓男子僅因龔姓男子拒還幼犬,雙方發生激烈口角互嗆,他以手機遙控下令喊「打」後,友人李姓等3名年人和林姓等3名少年,涉嫌分持鐮刀、酒瓶等兇器,5分鐘內圍毆龔致死,蔡等4人被高雄高分院依重傷害致死等罪,分別判處6年6月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4人刑度分別為:蔡男處徒刑6年6月、李男處徒刑10年、蔣男處徒刑8年、楊處徒刑8年6月。
判決書指出,108年3月10日上午,蔡姓主嫌因不滿龔男擅自抱走他飼養的幼犬,雙方在臉書發生激烈口角。中午12點5分,龔接獲蔡「你尚好是用你這條命來賠這隻狗仔!」的訊息,憤而騎機車到高雄市林園區溪州2路1處鴿舍工寮,欲找蔡理論。
龔抵達現場後,蔡剛好在外面,2人以視訊互嗆後,蔡男及其在場友人林姓少年手以機通知李姓、蔣姓和楊姓3名成年人和黃姓少年等2人前來助陣,並由蔡用手機下令喊「打」,李姓等6人涉嫌分持現場的鐮刀、酒瓶、木棍等物,用力揮打、亂砍持續4、5分鐘。
龔因頭部等處受重創倒地後,李等人發現情況嚴重,始通報119送醫,並在隔月傷重死亡。
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蔡徒刑14年、李處徒刑13年、蔣處徒刑11年、楊處徒刑8年,案經蔡等人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合議庭法官認為蔡等沒有殺人犯意,改依重傷害致死,從輕發落,可上訴。至於林姓少年等3人,由高雄少家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