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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辦玖壹壹、BTOB演唱會騙投資 名模前經紀人判刑定讞

一、二審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趙女1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資料照)

一、二審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趙女1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資料照)

2021/09/11 11:43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曾任混血女模Akemi香月明美、俄羅斯女模安妮經紀人的汎迪娛樂公司負責人趙崇伶,被控拿偽造的合約或草約,謊稱要找饒舌團體「玖壹壹」與韓國男團「BTOB」開演唱會,騙李姓男子及倍思公司投資453萬餘元,結果全是騙局;一、二審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趙女1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書指出,2017年間,綽號「美寶」、「mable」的趙女,拿偽造的合約書,向一名李姓男子謊稱,「玖壹壹」將於當年11月在南港展覽館舉辦「玖壹壹在地人演唱會」,李男同意投資後匯款153萬餘元,事後察覺受騙報警處理。

不僅如此,2016年間,趙女另向倍思科技有限公司謊稱,她的公司將於2017年舉辦韓國藝人團體「BTOB」來台演唱會,若共同投資,獲利可達5成,並拿偽造的演唱草約,哄騙對方投資300萬元,倍思科技事後得知「BTOB」演唱會是由亞士影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辦,驚覺受騙報案處理。

一審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趙女1年4月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趙女欠缺法治觀念,未尊重他人財產權益及文書社會信用,所為實非足取,駁回上訴;最高法院亦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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