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街頭出現露鳥俠 25歲男酒後路上嬉戲慘了
男子與朋友酒後嬉戲,脫褲在馬路上奔跑,警方將通知到案並開罰。(擷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網路社群今(13)日傳出1則影片,1名男子凌晨在高雄市三民區自立一路上脫褲露鳥奔跑,後頭有友人拍攝並傳出笑鬧聲,警方獲報調查,發現脫褲男是張姓男子(25歲),因酒後與朋友在路上嬉戲,將對他依「行人在道路上嬉遊」開罰,並依公然猥褻罪送辦。
該則短片僅約30多秒,時間約是凌晨4點左右,1名男子跑到路中將短褲和內褲一併脫到膝蓋處,隨即奔跑到對向馬路不久將褲子穿上,途中手機還掉落,而友人則在另一頭拍攝脫褲男的背面,但卻笑喊「你沒有跑正面不好看!」
三民一分局哈爾濱街所指出,經檢視影片,男子在公共場所涉有公然猥褻不雅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將調閱監視器影像追查,已通知涉案人張男到案說明,據張男友人稱是酒後大家嬉戲玩鬧,警方將據以偵辦,嚴正執法。
另張男涉及在道路上嘻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4款「行人在道路上嬉遊」,可處500元罰鍰,通知到案後本分局一併舉發。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男子脫褲在馬路上奔跑,警方調閱監視器調查將依公然猥褻送辦,並依行人在道路上嬉遊開罰500元。(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