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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變成「被強暴」 直播主造謠號召群眾圍堵挨罰

黃男抱怨被女友「戴綠帽」,鄭男卻造謠指好友的女友「被強暴」,號召群眾圍堵強暴犯,台中地院簡易庭裁罰6000元。(記者張瑞楨攝)

黃男抱怨被女友「戴綠帽」,鄭男卻造謠指好友的女友「被強暴」,號召群眾圍堵強暴犯,台中地院簡易庭裁罰6000元。(記者張瑞楨攝)

2021/09/10 06:5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男子的女友劈腿,向鄭姓男子抱怨「我被戴綠帽」,鄭男卻藉故炒作,竟於今年7月25日深夜11時開直播,造謠指黃男的女友「被強暴」,號召群眾圍堵強暴犯,還宣稱現場已集結12輛車,警方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法辦,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認為,鄭男藉故捏造不實又聳動的謠言,擾亂公共安寧,裁處6000元罰鍰。

裁定書指出,鄭男於上述時間,在影音社群平台TikTok開直播,指朋友(黃男)的女友被人強暴,號召群眾趕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梅川西路口,等待(圍堵)強暴犯,看直播的觀眾詢問現場狀況,鄭男瞎掰說,現場已有12輛車集結,不料,觀眾把此訊息轉傳到臉書與LINE社群,引起警方重視,認為鄭男造謠而法辦。

警方傳喚黃男,他以證人身分說,他並沒有告訴鄭男,女友被強暴(性侵害),而是告訴鄭男「我被戴綠帽」,鄭男卻炒作成「被強暴」。

鄭男則宣稱,他每天透過直播跟網友聊天,當天剛好黃男友說,「女友跟我說,現在在別人的床上,讓我很生氣」,他覺得黃男的女友,並非自願跟別人發生性關係,可能是被強暴,才會發佈此訊息,另外,觀眾一直問他現場狀況如何?有幾輛車去?他隨口說現場有12輛車,但實際上這些車,都早已停在附近,不是他號召去的。

法官認為,證人黃男並未提及女友被強暴,此訊息是鄭男藉故捏造,並透過直播散布,訊息不實又聳動,會引起治安恐慌,進而影響公共安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裁罰6000元罰鍰,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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