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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子火車站殘障停車位遭電動自行車攻佔 將大力取締

潭子火車站旁的殘障停車位,假日常遭電動自行車違規佔用停車。(記者歐素美攝)

潭子火車站旁的殘障停車位,假日常遭電動自行車違規佔用停車。(記者歐素美攝)

2021/09/04 12:40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民眾投訴指出,潭子火車站旁的殘障停車位假日常遭外籍移工騎乘的電動自行車佔用,嚴重影響殘障朋友的權益;大雅分局長賈立民獲知後隨即到場會勘,要求潭子分駐所大力取締,立即將現場違停的電動自行車移置到潭子分駐所。

民眾投訴指出,潭子火車站廣場旁有3個殘障停車位,但每到假日,許多外籍移工到火車站搭乘火車到外地遊玩,經常將代步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在殘障停車位上,嚴重影響殘障者的權益,卻不見相關單位處理。

警方表示,只要接獲民眾檢舉,一定到場取締,並向交通局申請拖吊,不過,因為電動自行車沒有車牌,拖吊後不知如何通知車主認領也是一個問題。

大雅分局交通組長程國禎表示,外籍移工騎乘電動自行車,假日違停在火車站附近,幾乎已是全國普遍的現象,令相關單位相當頭痛,政府目前正研議納管,在納管前不排除直接將違停車輛移置到派出所,車主認領時再依規定開單處罰;大雅分局長賈立民獲知後隨即到場會勘,要求潭子分駐所大力取締,警方隨即將違停的車輛移置到潭子分駐所。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一般公有停車場須設置有身障停車格,一般路外停車場至少有2%為身障停車格, 若一般民眾違規將車輛停放在身心障礙停車格,將會面臨600元至1200元罰款。

潭子分駐所將潭子火車站旁殘障停車位的違停車輛移置清除乾淨。(記者歐素美翻攝)

潭子分駐所將潭子火車站旁殘障停車位的違停車輛移置清除乾淨。(記者歐素美翻攝)

潭子分駐所將潭子火車站旁殘障停車位的違停車輛移置清除乾淨,並以各國文字張貼告示,以告知車主車輛去處。(記者歐素美翻攝)

潭子分駐所將潭子火車站旁殘障停車位的違停車輛移置清除乾淨,並以各國文字張貼告示,以告知車主車輛去處。(記者歐素美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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