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遭聯結車擦撞倒地 騎士媽媽輕傷、後座11歲女傷重3天不治
2021/08/30 18:48
首次上稿 14:28
更新時間 18:48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39歲陳姓男子,本月25日上午10點31分許駕駛聯結車,行駛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往大溪交流道方向,與邱姓婦人所騎機車發生碰撞,造成後座11歲大女兒身體多處創傷及四肢骨折,經送醫急救後於28日不治,對於女童離世,家屬十分痛心,昨晚PO文希望車禍當天行駛在肇事聯結車後方或是對向行經車禍現場的車主能提供相關影片,希望早日釐清車禍真相,以告慰亡魂。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今日率法醫相驗,據了解,李小妹個姓乖巧懂事,也因家裡經濟困難,她不但會幫忙媽媽照顧弟弟、妹妹,還會幫忙媽媽做食品代工,8月6日才開心過完生日,準備升上小學六年級,沒想到坐媽媽的機車外出竟遭逢此意外,「好心痛」;家屬並氣憤說,肇事的聯結車駕駛陳男撞到機車後,並沒有立即停下,直到車輪輾過女童又往前開了20、30公尺才停下,而且陳男事後不聞不問,連道歉也沒有,實在難以原諒。不過陳男則喊冤,有道歉且想表達慰問,但被家屬拒絕,在靈堂還挨打。
陳男25日上午駕駛聯結車行經員林路一段往大溪交流道方向外向車道,與邱婦的機車發生碰撞,邱婦當時載了大女兒不慎又撞上停放在路旁的自小客車,母女倆當場倒地。
警方獲報後發現後座女童身體多處創傷及四肢骨折,緊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救治,經過3天搶救仍回天乏術,於28日清晨宣告不治;邱婦本身只有輕微擦挫傷,還能站立。
大溪警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安龍表示,初步調查發現,雙方疑似未保持安全車距而釀成事故,陳男依過失傷害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後以3萬元交保,警方呼籲,行駛道路與大型車輛同行方向須與車輛保持安全間距,以維自身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