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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藉核發路證索賄近500萬 公路總局工程司19人遭約談

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並約談林志順等19人,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偵辦。(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並約談林志順等19人,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偵辦。(資料照)

2021/08/24 19:0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交通部公路總局中壢工務段工程司林志順,被檢舉利用核發挖掘公路許可證權限,透過中間人傳話給業者:「照規矩來」、「不給錢就不發照,若偷偷施工,每次至少罰15萬元」,再利用白手套向4家業者索賄近500萬元;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並約談林志順等19人,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偵辦。

本案起因是經營機電公司的鄭姓業者,去年從台電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標下總工程款達2億元的「大潭~林口線」等5件電纜機電工程標案,不料,卻傳出有人向業者傳話:「要申請路證,就要照規矩來」。鄭男申請路證受阻後又聽聞有人放話:「不給錢就不發照」、「敢偷施工,抓到一次至少罰15萬」等,後來更有一名自稱是林志順代理人的黃姓業者出面索賄。

業者及下包商擔心未取得路證,恐影響工程進度導致損失,被迫在公司等處,分批交付數十萬至百餘萬元不等金額,不到1年時間交付近500萬元。全案之所以曝光,是因有其他業者付款後仍遭索賄,加上有人看不下去因此向調查局提出檢舉。

新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劉恆嘉今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3路搜索公路總局中壢工務段辦公室、林志順住居處等處,查扣帳冊、現金等物,約談林志順等9名被告及10名證人到案,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等罪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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