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貴的一把傘! 下雨撐走別人放傘架的傘 法官罰6000元
台北市林姓老翁在外突遇大雨,當時他剛好經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大樓,順手從大樓外的傘架中拿了1把傘就走,事後被雨傘失主報警提告;林翁庭訊時認罪,台北地院認為他貪圖小利,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依侵占罪判他罰金6000元。 (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好貴的一把傘!台北市林姓老翁在外突遇大雨,當時他剛好經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大樓,順手從大樓外的傘架中拿了1把傘就走,事後被雨傘失主報警提告;林翁庭訊時認罪,台北地院認為他貪圖小利,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依侵占罪判他罰金6000元。
今年1月8日下午4點多,林翁徒步經過健保大樓時,突然遇到大雨,他明知大樓外傘架內的雨傘不是他的,也不是提供給民眾使用的愛心傘,仍順手拿走1把傘遮雨離開,雨停後也沒將傘歸還。
該把傘的主人吳姓女子辦公後準備離去,發現她放在傘架內的雨傘不翼而飛,只能被迫淋雨,氣得報警提告。檢警勘查事發現場附近監視器畫面後,循線約談林翁到案。
林翁庭訊時承認未經同意即拿走雨傘,因而被台北地檢署依侵占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北院認為他貪圖小利,且至今仍未歸還雨傘及賠償,因此判他罰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