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給工資還打人… 男子打債主一拳代價大 判關15天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吳男觸犯傷害罪,判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吳姓男子因為積欠鍾姓男子工資,雙方鬧得不歡而散。今年1月23日鍾男得知吳男在某理髮廳內,便前往現場討債。吳男見鍾男進門,竟揮拳毆打對方,造成鍾男下巴鈍傷,報警處理。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吳男觸犯傷害罪,判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
吳男到案後向警方表示,因為自己一時情緒激動,有動手揮打鍾男巴掌,但檢察官偵訊時,吳男卻又改口宣稱當時自己很生氣,把鍾男推出門外,有揮手將人趕出,是否有打到人自己並沒有看見。
法官審理後,認定吳男於案發時有打傷鍾男情形,依觸犯傷害罪判處他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