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林園廠聚丙烯成品槽起火 高市環保局:若管理不當自燃將罰45萬
台塑林園廠發生聚丙烯成品槽起火燃燒,環保局表示,若經查為管理不當產生自燃,將依空污法裁罰45萬元。(市府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台塑林園聚丙烯廠今凌晨發生聚丙烯成品槽起火燃燒,消防局出動17車35人撲滅火勢,市府環保局表示,現場初判為聚丙烯成品槽內靜電所致,產生燃燒異味散佈於空氣,若經調查為管理不當產生自燃,將依違反空污法裁罰45萬元。
台塑林園聚丙烯廠今凌晨2時33分發生聚丙烯成品槽起火燃燒,消防局出動林園、大林、高桂、大寮、小港分隊共17車35人前往搶救,現場是燃燒聚丙烯成品(固體塑膠粒子)儲槽,於2時58分火勢控制,3時37分火勢撲滅。
環保局於石化一路上的事故槽體下風200公尺處,風向南,五用氣體偵測儀偵測空氣品質,事故時微型感測器也未有監測空氣品質到明顯異常測值。
環保局表示,台塑林園聚丙烯廠108年違反空污法裁罰2件,總計裁罰20萬元,109年違反空污法裁罰2件,其中1件裁罰20萬元、1件裁罰22.5萬元,總計裁罰42.5萬元。
台塑林園廠發生聚丙烯成品槽起火燃燒,環保局表示,若經查為管理不當產生自燃,將依空污法裁罰45萬元。(市府提供)
台塑林園廠發生聚丙烯成品槽起火燃燒,環保局表示,若經查為管理不當產生自燃,將依空污法裁罰45萬元。(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