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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買手機卻只收到空盒… 女賣家詐財判刑10個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謝女觸犯詐欺取財等5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謝女觸犯詐欺取財等5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記者吳昇儒攝)

2021/06/22 13:05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30多歲謝姓女子2019年間透過臉書,假意要販售iPhone舊款手機,吸引5名被害人匯款購買,卻遲遲未收到手機,僅有一名被害人收到謝女寄出的手機空盒,5名被害人便向謝女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謝女觸犯詐欺取財等5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

檢警調查,謝姓女子利用自己及友人臉書帳號,PO文販售iPhone 6s及iPhone 6 Plus手機,吸引陳、伍、胡、張、呂姓網友們聯繫,表達想要購買意願,其中陳姓被害人匯款後,收到謝女寄出的包裹,但卻只收到手機空盒;其他被害人則收到謝女傳的寄出商品收據後,匯出款項,最終均未收到商品,才知上當受騙。

謝女到案時辯稱,自己確實有這兩支手機,也有將手機寄出,有時是買家收到不喜歡不要,有時是拖到寄貨時間,買家不願意等,才會引發誤會,但自己都有退款,並沒有詐欺的意圖。

法官認為,謝女利用網路作為傳播工具,散佈要出售手機訊息,藉此詐財,已經觸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且犯意各異,應分論併罰。

法官考量謝女每次詐得金額僅3、4千元,與詐騙集團分工詐財犯行相比較輕,應酌量減輕其刑,而被告犯後承認犯行,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態度尚佳,故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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