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眾打人還丟2萬問10餘少年ㄟ「想賺嗎」 險斷對方手腳吃官司
台南地院分別對涉傷害、恐嚇楊男的蔡姓男子等3嫌判刑2年到8月不等。(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蔡姓男子不滿楊姓男子指使仇姓男子在外惹事,約楊男到台南市1處鐵皮屋談判仇男之事,蔡男率黃姓、周姓兩友人先毆打楊男、要楊下跪懺悔,並丟出兩萬元、問在場10餘名年輕人「是否想賺?我要楊男的1手1腳」。楊哀求勿斷他手腳,最後允諾簽賠30萬元本票與和解書,楊才獲脫身離去。
台南地院刑事庭依恐嚇取財罪判蔡男2年徒刑;黃男涉恐嚇取財與毀損罪,分被判刑1年10月與6月徒刑;周男涉傷害罪判刑8月。
判決指出,蔡男與黃男、周男是朋友關係,蔡因不滿楊姓男子指使仇姓男子在外惹事,於2019年9月14日晚間連絡、約楊男到台南市1處鐵皮屋理論仇男之事,楊男依約到場。蔡等3男輪番喝斥楊、質問如何處理仇男案,因楊未明確回應,黃男從蔡男手中接過1把道具劍、朝楊男左肩胛刺1刀、深傷約1公分;周男則對楊揮1拳。
黃男再喝令楊男在神明桌前下跪懺悔,因楊遲未交代如何處理仇男事,黃男索性丟2萬元在神明桌上、並打電話連絡人在戶外的10餘名年輕男子進入鐵皮屋圈圍楊,黃問在場10餘男「有沒有人要賺這2萬元?我要楊男的1手1腳!」。
楊男被嚇得不斷央求蔡勿斷他手腳,黃男起初要楊賠償4百萬元,楊稱無力賠償如此鉅款。蔡男改同意楊男賠30萬元作為補償,楊並依對方要求簽寫3張面額各10萬元的本票與1張和解書,交給蔡男後,楊才得以脫身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