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上尉擅離職守43次併處拘役110天 檢方批判太輕
空軍許姓上尉駐守屏東隊部期間,被查出在擔任值日官時多次擅離職守跑出營外打麻將、購物及過夜。(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空軍許姓上尉駐守屏東基地期間被查出多次擅離職守跑出營外打麻將、購物及過夜,枉顧軍紀與部隊安全,軍方查辦後,屏東地院認為許男犯陸海空軍刑法擅離勤務所在地罪,共43罪,併處拘役110天,檢方認為判刑過輕,難收懲儆之效,上訴要求重判被駁回。
空軍料配件總庫監察官調查發現,屏東隊部副主管的許姓上尉,在2018年7月至2109年10月間,常在擔任隊部值日官時,未經請假手續,跑出營區外打麻將、逛街購物或過夜,累計43次,擅離職守嚴重影響軍隊紀律及營區安全管控,移送檢方偵辦後提起公訴。
該案經屏東地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逕以簡易判決處刑,認為許男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擅離勤務所在地罪共43罪,各處拘役10天,合併應執行拘役110天,得易科罰金;檢方認為一審簡易庭量刑太輕,難收懲儆之效,上訴要求重判,以維護軍紀及國家安全。
二審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一審並無量刑畸輕或有裁量權濫用情形,與罪刑相當原則無悖,縱與檢察官的期待有所落差,也難指原審量刑有何不當或違法;許男行為固有不該,卻未導致軍事上的不利益,犯後坦承犯行,誠堪認定經此教訓後,已知所警惕,故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