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中將轉任上市公司董座還貪!繳回犯罪所得700萬改判緩刑
高院(圖)考量退役中將孫玦新已繳還犯罪所得700萬,判緩刑。(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官拜中將的股票上市公司欣桃天然氣公司前董事長孫玦新、與總經理邱希庚等人,被控涉嫌指示會計組長宋瑞蓮等人,藉簽發交際費、購買禮券名義,孫、邱卻分別中飽私囊736萬、393萬多元。高等法院考量孫、邱已坦承犯行,並繳還犯罪所得,今依證券交易法的背信罪,各判孫、邱2年、緩刑5年,已繳交犯罪所得返還被害人欣桃公司,同案被告宋瑞蓮、郭金鳳均獲緩刑。
退輔會轉投資事業的欣桃公司,是股票公開發行公司,現年71歲的孫玦新為陸軍官校第45期,曾任陸軍副司令、國防部中將常務次長等職務,退役後於2013年10月起、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期間轉任欣桃公司董事長,直至2018年2月卸任,估計年薪可達350萬元。
74歲的邱希庚出身民間企業,2007年4月至2017年擔任欣桃公司總經理。
檢調指出,孫、邱為牟取私人利益,涉嫌從2014年到2017年間,常假借激勵員工、推廣業務等理由,指示各業務承辦人上簽發放交際費給孫、邱使用,並指示會計組長宋瑞蓮逕向出納組動支現金購買郵政禮券及餐券等,孫、邱卻自行保管私用,未向公司交代禮券去向,估計2人中飽私囊數百萬元。
桃園地檢署指揮調查局蒐證告一段落後,展開搜索行動,並傳喚孫、邱、宋女及證人共5人到案,將孫等3人及職員郭金鳳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後,依證交法的背信罪,判孫4年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736萬元沒收;邱庚希因坦承犯罪,判刑2年、緩刑5年,未扣案犯罪所得393萬多元沒收,另外,宋瑞蓮判1年8月、郭金鳳1年10月。全案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時,孫已自白犯行,並與桃欣公司達成和解,並返還犯罪所得給被害人,桃欣亦表示願意給予孫自新機會,今改判孫2年、緩刑5年,邱也判刑2年、緩刑5年,並支付公庫100萬元,已繳交犯罪所得393萬元發還被害人,同案被告宋瑞蓮判1年8月、緩刑5年,郭金鳳1年8月、緩刑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