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空位不坐老婦搭公車摔斷腰椎 客運公司判免賠
2021/04/30 13:48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78歲洪姓老婦買完東西後搭公車返家,她上車後沒有坐在空位,而是緊握手扶桿站在車裡,洪婦為了拿東西蹲下腰鬆開手,沒想到卻不慎摔倒撞斷腰栓,她事後向客運公司提告求償76萬餘元,但法官認為公車沒有急停、急駛,且洪婦有 空位不坐,沒站好鬆手才會摔倒,認定客運公司無責判免賠。
判決指出,2019年6月30日上午9點多,洪姓老婦從苓雅區三多二路林德官站搭上陳姓司機所開的港都客運70號路線公車,洪婦上車後,車上還有空位,但洪婦沒有坐,選擇握緊手扶桿站在車裡,公車才剛起步,洪婦突然摔倒,車上乘客幫忙將她扶起,但洪婦因年邁身體狀況不佳,胸椎、髖部等部位骨折。
洪婦認為,自己年邁行動較慢,尚未站穩,陳姓司機疏未注意乘客是否已就定位,貿然起步行駛,害她重心不穩而跌倒受傷,向客運公司提告求償76萬餘元的醫藥、看護及慰撫金。
高雄地院審理時,客運公司出示車內監視器畫面,指稱洪姓老婦上車後,明明車上還有空位不去坐,選擇站在手扶桿旁,但她又沒有捉緊手扶桿,而是蹲下身去拿袋子裡的東西,才會在公車剛起步時不慎摔倒,洪婦受傷與客運公司和陳姓司機並無關聯。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公車載客起步時,是以緩慢開動及緩慢加速的方式前進,並無突然快速行駛或突然停止煞車等情形,乘客就算沒有坐好,站在車上只要抓緊欄杆或握把,就不會摔倒,因此認定客運和司機無責,駁回洪婦之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