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假冒名人騙1.2億 判強制工作3年、沒收犯罪所得2317萬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本名黃照岡的詐欺慣犯黃琪,以國泰千金招搖撞騙,與男密友蘇立民成立紙上公司列支敦士登,騙劉姓女商人存款,黃琪另還假冒藝人張清芳、前台大校長楊泮池的妻子行騙,總計詐騙1.2億餘元;黃、蘇被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等多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結,洗錢部分今判黃琪有期徒刑1年4月、併科罰金10萬元,詐欺部分1年2月、得易科罰金42萬元,另要強制工作3年,同時宣告沒收犯罪所得2317萬餘元;蘇男頂替罪部分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2年,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2018年間,黃琪男扮女裝冒充國泰千金結識訟累纏身的劉姓女商人,黃琪瞎掰當過檢察官及具有律師資格,可提供法律協助,還誆稱可替劉女取得國泰銀行VIP資格,使其擁有更高存款利率,成功詐取劉女上億元資金。
另2017年9月至2020年4月間,黃琪冒名藝人張清芳及其前夫宋學仁,以及2人的助理,請託曾任台大校長的台大醫院醫師楊泮池及其左姓助理,幫忙喬台大醫院病房,安排詹姓友人的母親,從台北榮總轉院至台大入住。
黃琪還冒用楊泮池妻子名義,申請台大校內網路分機,冒充香港富商李嘉誠的女秘書與楊泮池等人名義,致電製造口罩的中衛公司,佯稱李嘉誠有意捐贈口罩,訂購成人及兒童口罩共2萬片、酒精棉100盒,幸中衛出貨前有先查證,才發現是騙局。
黃琪在北院審理期間,否認犯意,但對於北院如何處罰沒有意見,「因為做了就是做了」。今年3月4日,北院傳喚劉婦及其兒子、劉婦的張姓男員工3人出庭作證,但只有張男到庭證稱,由於張男不想與黃琪面對面,北院罕見出動屏風阻擋雙方視線,雙方只聞其聲,不見其人。
張男證稱,家母與劉婦是友人,所以他從小就認識劉婦及其兒子,他後來赴日本留學歸國,擔任劉婦公司的助理,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爆發前,因劉婦在日本也有事業,每月都會去日本一趟。
張男表示,劉婦的兒子有妨害公務與傷害等官司,原由另位律師處理,後來改由黃琪處理,而該律師與他根據黃琪自稱是「國泰後代」,又是「前檢察官」等資訊,認為黃琪就是國泰千金。另他與劉婦、黃琪3人碰面時,「黃琪的打扮、聲線幾乎就是女性」,所以他認為黃琪就是女性,直到調查局2019年查案,他才被告知黃琪過去詐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