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偷香油錢 挪監視器竟辯「怕被誤會」
有毒品等刑案紀錄的台中市李姓男子,去年因缺錢花用騎車到土地公廟,利用深夜以釣魚線行竊香油錢,得手1000元後還不忘移動監視器鏡頭才逃逸,未料李男被警方循線查獲時竟辯稱,唯恐被誤會才挪移監視器。圖為法槌。(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有毒品等刑案紀錄的台中市李姓男子,去年因缺錢花用騎車到土地公廟,利用深夜以釣魚線行竊香油錢,得手1000元後還不忘移動監視器鏡頭才逃逸,未料李男被警方循線查獲時竟辯稱,當時見該張千元紙卡在功德箱才以釣魚線推入,唯恐被誤會才挪移監視器,但法官顯然不採信,依法判李拘役40天,得易科。
判決書指出,曾入監服刑的44歲李男有毒品、恐嚇、傷害等素,因缺錢花用涉嫌在去年9月12日凌晨零時許,騎母親名下的機車前往太平區一間土地公廟行竊,李利用釣魚線等工具伸入功德箱內竊取1000元香油錢,且為掩飾犯行還移動監視器後騎車逃逸。
警方接獲廟方報案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過濾,循線查出是李男涉案逮人,李到案後辯稱,當時到土地公廟拜拜,看到功德箱投入口卡了一張紙鈔,才以路旁撿到的線組,伸進功德箱內把紙鈔「推進去」,但怕被廟方誤會偷竊,才移動監視器鏡頭,沒想到還是「被誤會」。
台中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全案有監視器畫面、廟方證人證詞、警方調查報告等證據,若依照李的說詞,為了證明清白,應該是從頭到尾都不要移動監視器,豈有將監視器鏡頭移開之理,足見李卸責狡辯,不足採信,全案依竊盜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