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入院才3小時卻成植物人 家屬怒告醫院、看護員判賠557萬餘元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院方及照護員有疏失,判賠家屬及林男共557萬餘元。(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院方及照護員有疏失,判賠家屬及林男共557萬餘元。(記者吳昇儒攝)

2021/03/23 15:51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因罹有精神方面疾病,2018年4月6日被送到某神經精神科醫院照顧,且因林男用餐時會狼吞虎嚥,醫囑上特別註明,餐點都需剁(撕)碎飲食。負責照顧的黃姓照護員當日卻未將麵包撕碎就給林男食用,導致他噎食變成植物人,家屬憤而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院方及照護員有疏失,判賠家屬及林男共557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林男女兒向法官表示,將父親送到醫院時,有特別叮囑照護員,必須將食物切碎或撕碎給父親食用,卻沒想到黃男竟直接把整個紅豆麵包交付給父親大口進食,且未在旁悉予照料,害父親因噎食引發窒息昏迷;加上照護員與醫師處理不當,未予即時插管,導致父親送到醫院搶救後,變成植物人。

林女要求醫院、醫師及照護員須賠償父親200萬元精神慰撫金、3名子女則各賠償100萬元;另父親看護費用300萬、醫療費用7萬6859元,合計求償807萬6859元。

被告則表示,紅豆麵包是家屬提供,而林男入院到噎食昏迷僅隔3小時,加上林男拒絕醫院午間提供的碎食餐點,在不知患者的吞嚥能力下,照護者信任家屬攜帶物應該無虞,且醫院並無切碎麵包供患者食用前例(因麵包尚屬鬆軟),才會將未撕碎的紅豆麵包給林男食用,應無違反照護義務。

此外,照護員見林男噎食不適,立刻施予哈姆立克法,請醫師協助搶救,並施作心肺復甦術,予醫療標準程序相符,請法官駁回家屬請求。

法官認為,照護員得知林男噎食後,予以施救的程序經醫審會鑑定後,認定並無疏失,因此認定黃姓醫師並無疏失;而林男入院前醫囑上已明確註明患者需要提供碎食,但黃姓照護員並未規定協助撕碎,顯有過失。

家屬計算看護費用及醫療費用均屬合理範圍之內,請求應予准許,而精神慰撫金部分,林男則為100萬,其餘3名子女各為50萬元較為合理,故判處醫院及黃姓照護員須賠償林男407萬6859元、3名子女共150萬元,合計557萬6859元,全案仍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