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男童遭虐成植物人 檢方求處無照保母8年重刑
趙姓男童的母親今到高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竹市31歲無執照保母楊彗,3年前受趙姓單親媽媽委託照顧其3歲兒子,男童卻重摔成植物人,檢警勘驗保母房間赫見多處男童血跡,血跡噴濺高達204公分,全身多處擦挫舊傷,檢方依對兒童重傷害罪起訴,但一、二審都認定只是過失,依「業務過失傷害致重傷」罪輕判2年,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開庭,楊彗堅稱她不是故意的,只承認有疏失,檢察官認為依據男童腦部新舊傷及血跡噴濺痕,顯是遭故意凌虐致腦傷,請求從重量刑,改依對兒童重傷害罪判處8年以上重刑。全案辯結,定1月19日宣判。
男童母親趙女到庭表示,兒子目前仍住院,沒有表達意識和能力,由她一人24小時照顧,經濟負擔沉重,「小孩都已經傷成這樣了,將楊女被判得多重、賠償多少錢,能換回健康的兒子嗎?」希望楊女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趙女在庭外受訪說,她向楊女求償100萬元,楊女有向她道歉,目前每月給她1萬元,她體諒楊女也有困難的時候,她內心也很煎熬,「最近照顧到有點身心俱疲,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最重要的是希望小孩趕快好起來;對於法院之前只判2年,她認為孩子畢竟傷得比較重,就由法官去斟酌。
楊女事發後賠償3萬6000元和趙女達成和解,但趙女沒想到兒子後來會變植物人,每月照護費就要4萬元,楊女的律師今庭呈楊女最近已給付的15萬元收據。
31歲楊彗從2017年1月起,以每天1000至1300元受趙女所託,全日照顧趙姓男童,同年7月27日,男童突然昏迷,送醫診斷為外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由台大新竹分院轉院至林口長庚醫院,緊急開刀取出血塊,仍出現腦神經受損、右肢癱瘓、癲癇,無法自理生活,需專人全時照護,形同植物人。
檢警至楊女住處蒐證,發現有多處男童血跡,男童身高僅90公分,牆上卻有6處血跡噴濺,血跡高達185到204公分。楊女歷審皆否認虐童,強調男童好動、又常流鼻血,「生氣還會自己去撞牆,叫他罰站也會去撞牆」,屋內血跡是流鼻血沾染;楊女今稱,案發當天男童在53公分高的彈簧床上跳,不慎從床上跌落地面,頭部撞地流鼻血後昏迷。
合議庭今傳喚為男童動手術的林口長庚醫師王昱棨作證,王說男童腦硬膜下急性出血,有1週內的新出血,也有1週至1月內的舊出血,無法判斷腦硬膜受過幾次傷,也無從判斷是否是從彈簧床上跌落地面所造成。
楊女說自己絕對不是故意的,她坦承自己照顧有疏失,請求維持判處過失傷害致重傷罪。她目前與夫家同住,在竹科園區當作業員。
檢察官表示,一、二審判決皆以楊女事後的辯詞為前提,來認定男童傷勢是從自摔下床所致,從而判楊女是過失傷害罪,缺乏科學依據,從男童身上多處擦挫傷、結痂、腦部舊傷研判,應是長期遭施暴所致,建請合議庭改判故意重傷害罪。全案辯論終結,合議庭訂1月19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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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植物人的新竹市趙姓男童現況。(家屬提供)
無照保母楊彗,被控虐待3歲男童致成植物人,今到高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