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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好意利用臉書牽線當月老 移民署認定觸法開罰

民眾不得以散布、播送或刊登廣告方式媒介跨國婚姻。(記者劉慶侯翻攝)

民眾不得以散布、播送或刊登廣告方式媒介跨國婚姻。(記者劉慶侯翻攝)

2021/03/19 16:29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外籍移工常以臉書發布在台生活動態,移民署專勤隊在網路上巡查,發現越南臉書社團貼文中,竟有移工用越南文替台灣友人徵婚,徵求同鄉女子遠嫁台灣,因而遭移民署開罰。

移民署表示,雖然這名移工是用越南文替友人張貼徵婚啟事,但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廣告,因此,不論任何人用何種語言貼文,只要是內容有涉嫌招攬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都可能構成違法。

移民署指出,109年裁罰案件中,有8成以上民眾是透過網路刊登違法跨國婚姻媒合廣告,不論稱是在網路上「開玩笑」,又或是替親朋好友徵婚,均已違反法令,每案可處新臺幣10萬到50萬元不等罰鍰,且可連續裁罰。建議民眾,如要幫親朋好友介紹結婚對象,不應將要介紹的對象資訊張貼到網路社群網站,形同商品供人挑選,而應使雙方實際見面交流培養感情。

另外,因日常社交利用社群媒體機會普遍,民眾如有意尋求外國對象,可向移民署許可的合法跨國婚媒團體洽詢,切勿自行以「大陸新娘、外籍新娘」等關鍵字搜尋跨國婚媒、勿輕易相信網路私人介紹行為,更勿在網路上刊載招攬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以避免受罰。

移民署表示,跨國婚媒涉異地服務,媒合過程細瑣,務必要牢記「二要三多」以維護自己的權益,「要記得」與媒合者簽訂書面契約,「要索取」付費收據,「多詢問」比較合法婚媒團體後再選擇服務,雙方於婚前要「多了解」彼此家庭背景與風俗文化,婚後「多溝通」加強彼此支持,跨國婚姻才會幸福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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