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財產不明、詐加班費 前法官陳梅欽:該死的永遠是基層法官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前法官陳梅欽,被控涉嫌浮報詐領加班費,帳戶內還有1500多萬元不明來源財產,被依貪污、詐欺取財罪嫌起訴,士林地院今首度開庭,陳梅欽否認犯罪,辯稱他7年間的合法進帳逾3500萬,且檢方把他繳貸款、給妻子的錢都誤算為不明收入,他也否認有意詐領加班費,加班費都沒領滿,只是申報時「誤擇」日期,並稱法官工作量大,司法高層只在意結案數,不管法官辦不辦得完,「該死的永遠是基層法官」。
58歲陳梅欽先前被檢舉私生活不當,涉不實申報加班、言語騷擾女同事「事業線不錯」及露胸肌冒犯等違失,被監察彈劾,職務法庭判決免除其法官職務;檢廉分案偵查,發現陳還涉浮報詐領加班費,且有1537萬元的來源不明的財產,士林地檢署依刑法「詐欺取財」罪、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不明來源」罪嫌起訴他。
有趣的是,今天開庭時,法庭門口走道站滿5名法警、3名行政職員,駐足緊盯庭內狀況,指派在庭內一名法警也只是站在門口旁,而非依往例在被告席附近警戒,迥異於一般刑事案件的法庭戒護方式,退庭後也有2名法警護駕陳離開法院,高規格禮遇令人大開眼界。對此,士院表示,法警室今天是正常指派勤務。
今庭訊時,陳梅欽說,檢方指控他2012年至2018年間增加不明來源收入1500多萬元,但他的3個銀行、郵局帳戶,至2018年8月為止,總共只有13萬多元,「1500萬跑哪去了?我到現在還找不出來,就像國王的新衣一樣」,他強調檢方起訴書只寫收入金額,卻隻字未提他的支出,實際上7年期間他在郵局共存入1502萬,提領1825萬元。
陳梅欽說,他已整理好名下3帳號的全部收支明細,強調他都是「先領再存」,而非「先存再領」,領錢繳銀行貸款、給妻子生活費,妻子匯入她帳戶,只是左手交給右手,並非不明收入;他負責照顧父母,兄長每月匯給他10萬元照護費,加上自身年薪至少320萬,7年總收入逾3500萬,與起訴所認定1500萬元存款並非顯不相當。
至於浮報加班費,陳梅欽答辯,2018年士院民事庭有半數法官結案未破百件,刑庭法官都很害怕被調動到民庭,可見民庭的工作量之重,法官每月請領加班費的上限是20小時、9000元,他大多只請領6000元,有些月份根本沒申請,「我會這麼笨,處心積慮詐領加班費還不領好領滿嗎?」實是因加班習為以常,時數遠超過20小時,才會每月底隨便挑幾天申請以致「誤擇日期」,事後被挑出毛病,他沒有詐領的犯意。
陳梅欽愈講愈激動,「不當得利的是國家,不是我」,以目前法官的工作量,不加班辦得完嗎?坐在辦公室的司法高層知道法官的工作量嗎?只會管考未結案件的數據,法官唯一被行政查考的也就只有結案量,才不管你辦不辦得完,「該死的永遠是基層法官」。
審查庭法官認為陳梅欽否認犯罪,尚有諸多事證有待調查釐清,全案將移送審理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