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溜班按摩被「促其注意」 檢審會19日重審懲處案
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將重審吳宗光的懲處案。(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吳宗光去年溜班跑去按摩,1月間被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發布「促其注意」懲處,送交法務部長蔡清祥核定,惟外界對處分輕重有不同意見,蔡清祥決定退回重審,檢審會預定19日再度審議。
吳宗光為司法官訓練所35期結業,去年被人檢舉上班時間人間蒸發,不在辦公室,政風單位獲報派人跟監,發現他有一次溜班跑去按摩,另有4次是幫兒子拿制服、探望岳母、身心疲累先行返家等理由。
新北檢接到政風單位的報告後,召開職務評定委員會討論,決議送交檢審會議處。檢審會1月間討論後,認定其行為不檢,但未達「重大違失」,故只給予「促其注意」懲處,同時將其考績核定為「未達良好(丙等)」。
但部分人士認為,「促其注意」屬於最輕的懲處,對檢審會結論有微詞。蔡清祥在核定時,考量行政懲處除了「促其注意」以外,尚有「警告」一種類型,決定退回檢審會重審。
據悉,蔡清祥是審酌「法官法」第95條規定「關於職務上之事項,得發命令促其注意」、「有廢弛職務、侵越權限或行為不檢者,加以警告」,也就是溜班按摩是究竟是屬於「職務上之事項」或「行為不檢」,希望檢審會可更細緻討論,再決定懲處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