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行車糾紛持球棒下車理論硬拉對方車門 火爆駕駛被判50小時勞務

    劉男因行車糾紛持球棒下車理論硬拉對方車門,法官判他要服50小時勞務。示意照。(資料照)

    劉男因行車糾紛持球棒下車理論硬拉對方車門,法官判他要服50小時勞務。示意照。(資料照)

    2021/02/03 11:1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劉姓男子因行車糾紛持球棒下車理論,飆罵三字經,並強拉對方車門,要求對方下車,被害人嚇得報警處理,劉男難忍一時之氣被依妨害自由等罪送辦,法官判他拘役30天,給予緩刑,但必須服50小時勞務,可上訴。

    劉男去年開車行經屏東市時,因不滿前面的自小客車阻擾他超車,氣得拿球棒下車與對方理論,劉男拍打對方車窗並強拉車門,導致門把損壞,被害人不敢下車嚇得報警將劉男送辦。

    劉男被檢方依妨害自由等罪起訴,劉男事後坦承犯行,願賠償被害人損失,法官念其展現悔意,予以緩刑2年機會,但必須到公益團體提供50小時義務勞務。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