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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照琴陷猥褻少女羅生門 遭判刑10月

示意圖。與新聞無關。

示意圖。與新聞無關。

2021/02/01 12:34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曾經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的綽號「瘋琴」盧照琴,被控2018年8月涉嫌在桃園某家汽車旅館對未成年少女小茹(化名)摸胸、並用下體磨蹭對方屁股,盧男否認犯行,供稱因少女與母親吵架而遷怒誣告他,嘉義地院調查後未採信其說法,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盧男有期徒刑10月。全案上訴二審中。

整起事件有如羅生門,牽扯出不少情節。判決書記載,現年21歲小茹指案發後,她收到媽媽傳來簡訊,內容為「媽媽很愛盧男,只能答應盧男這麼做」;小茹又從媽媽寫給她的道歉信中,覺得媽媽幫盧男設計她,因盧男要求媽媽讓她當盧男的女友,當時是媽媽故意喝醉酒,讓盧男有機可乘。

判決指出,盧男與小茹母親為男女朋友,2018年8月某日,盧因友人往生,北上捻香,當日臨時起意,打電話約小茹媽媽當晚在台北某餐廳吃飯,小茹跟著一起前往,晚間9時許因媽媽喝醉,3人一同搭計程車前往桃園入住某家汽車旅館。

小茹指控,因當時媽媽喝醉,有在路邊吐,她進旅館房間後,在廁所幫媽媽清理衣物時,只穿內褲的盧男突然從她背後靠過來,她以為是要靠近講話,盧竟從她背後環抱,她被抱住無法掙脫,盧伸手進她衣服解開內衣,伸手摸她胸部,盧在解內衣時,她嚇一跳,盧一手解開扣子,一手摸胸部,她手推拒絕,質問「你要幹嘛!」

小茹說,盧男仍繼續摸,解開內衣扣子後,就用雙手抓胸部,並說「胸部怎麼那麼大」,盧男有施力的抓、摸胸部,也企圖把衣服往上拉,盧男摸胸部時,也用下體磨蹭她的屁股,她推開盧男,當時媽媽在床上睡很死,推開後,盧男沒有繼續摸,就去床上躺著,她趕緊逃離房間。

盧男全盤否認犯行,稱他跟小茹見過3次面,但沒什麼交情,小茹母親曾經跟他說小茹好像討厭他,因為小茹母親為了他還俗,而事發後小茹母親跟他說小茹對他提告,是為了牽制他,他不知道她們吵架為什麼要遷怒誣告他。

事後小茹把此事告訴外婆及姑姑並提告,法官審理後認為,依小茹所提出的媽媽簡訊及道歉信,及外婆及姑姑與友人說法,認為小茹沒有誣陷動機,盧男說詞最後未被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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