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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演不下去了!違規謊報朋友姓名 朋友駕照也被吊銷

陳男謊報鄭男名字,鄭男也向警方說謊,雙雙被台中地檢署起訴。(資料照)

陳男謊報鄭男名字,鄭男也向警方說謊,雙雙被台中地檢署起訴。(資料照)

2021/01/25 12: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苗栗縣陳姓男子駕駛貨車行經中市大甲區,因違規被警察攔查,駕照已被註銷的陳男,謊報鄭姓好友名字,警方開罰之後,發現鄭男的駕照早已被吊銷,遂又再度開出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鄭男收到兩張罰單而質問警方,警方請鄭男製作筆錄前,陳男卻又去找鄭男商量,希望鄭男偵訊時謊稱是鄭男自己開車,鄭男說謊後,卻拒絕在筆錄簽名,不願再繼續演戲,如實告訴警方上述過程,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偽造文書罪、頂替罪嫌起訴2人。

起訴書指出,60歲陳男駕照已被註銷,去年7月18日下午開貨車於大甲區,違規被大甲警分局攔查,他謊報63歲鄭姓好友的身分,警方開罰後又發現,鄭男已被吊銷駕照,遂又開出無照駕駛罰單,鄭男同年8月收到兩張罰單,相當的不滿,遂透過里長質問大甲警方,警方懷疑是偽造文書案,遂請鄭男於同年月20日到派出所做筆錄。

鄭男尚未製作筆錄前,陳男得知此事,向鄭男坦承上情,願取走罰單繳罰鍰,但請鄭男向警方謊稱,當時開車的人是鄭男自己,這樣他就不會被追究偽造文書罪,鄭男同意,也確實向警方說謊,沒想到筆錄做完,他又反悔而拒絕簽名。

警方察覺怪異,不斷詢問他拒簽原因,他才如實說出上情,台中地檢署認為,陳男觸犯偽造文書罪、鄭男觸犯頂替罪,妨害國家司法,今天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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