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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恐嚇王婉諭「還有兩個可以砍拿去做燈籠」 男網友判刑2月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資料照)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資料照)

2021/01/14 18:0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去年1月11日總統及立委選舉開票之夜,時代力量提名的不分區立委王婉諭當選,王姓女韓粉不滿選舉結果,在臉書網友的貼文下方,以小燈泡事件做文章,貼文回應「沒關係!牠還有兩個(小孩)可以砍!」,凃姓男網友也用分身帳號在其下方留言「還有兩個可以砍,拿去做燈籠」附和呼應;王婉諭心生恐懼而報警,士林地檢署先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2人;士林地院去年9月已判王女3月徒刑,日前再將凃男判刑2月、緩刑3年、法治教育6場。可上訴。

判決指出,開票結果底定之後,某網友在臉書留言「小燈泡媽也上了,我去!」王女在下方留言「沒關係,牠還有2個可以砍!」凃男接著以「陳某某」的分身帳號貼文說「還有兩個可以砍,拿去做燈籠」。

王婉諭提告,內湖警分局查出陳某某是以分身帳號發文,真實身分是家住屏東的凃男,傳喚他到案說明,凃男到案時辯稱他沒有恐嚇之意。

但檢察官認為,凃男明明知道王婉諭是小燈泡的母親,且還有其他子女,依一般社會通念,以加害他人子女做為要脅,已足以使人心生畏懼,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凃男。

士院審理期間,凃男改口認罪,並向法官表示希望可以向王婉諭道歉。法官認為,凃男留言足以使王婉諭產生子女可能遭受危害的不安全感受,認定凃男構成恐嚇罪,其留言極可能引起他人仿效,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法官考量凃男認罪,王婉諭透過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希望讓凃男知道其行為的違法性,請求法院依法量刑。因此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3年,並接受6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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