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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悍女憲兵飆罵長官 法官認「部隊長官情緒失控也有責任」輕判

軍隊講求服從,但長官與部屬有時也會產生摩擦。(圖中人物與本案無關)(記者黃明堂攝)

軍隊講求服從,但長官與部屬有時也會產生摩擦。(圖中人物與本案無關)(記者黃明堂攝)

2021/01/08 15:37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邱姓女子擔任志願役憲兵,在基地訓練時不爽副分隊長口氣,當眾怒嗆:「幹x娘機x」,犯陸海空軍刑法公然侮辱長官罪,被台東地方法院簡易判決罰金1萬元。檢方認為過輕,恐不利國軍管理,但提上訴被駁回,理由是長官對女兵情緒失控也該負責任。

邱女高職畢業就離家當職業軍人,103年入伍服役,前年5月7日因情緒失控當面譙長官,去年3月退伍。

邱女在某憲兵分隊擔任上兵,108年5月某日晚間,在基訓大樓中山室時,副分隊長命令全員「先留下來不要解散」,邱姓上兵仍逕行離去,副分隊長因而情緒失控,將大兵手記重摔在地並對邱咆哮;邱姓女兵竟以下犯上,當眾以「啊不然在兇什麼?幹x娘機x」等言詞辱罵副分隊長。

邱女怒罵長官,原本被軍方移送的罪嫌還有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7條第1項「違抗上級機關或長官職權範圍內所下達或發布與軍事有關之命令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49條第1項「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檢方以不起訴處分。最後由台東地檢署依違反部屬職責起訴,邱女坦承犯行,由台東地院簡易判決罰金1萬元。

台東地檢署認為過度輕判而提上訴,理由是被告行為時身為現役軍人,行為嚴重破壞長官之領導,又未與長官達成和解,原審判決卻僅判罰1萬元,長遠而言對於國軍之管理將有不利影響,爾後內部官兵將執此判決,認縱然無理頂撞長官,也可藉由繳納為數不多之罰金了事,因此請求加重其量刑。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此案與類似的公然侮辱長官罪的量刑並無明顯輕判,且女兵在案發隔天就向長官道歉,表示其當時不應衝動辱罵,但長官不願和解。

法官也認為,副分隊長就本案的發生並非全然無咎,這也是對邱女量刑考量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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