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兄遙控妹以泡麵掩護賣海洛因 2人均被重判
在台南監獄服刑的林姓男子,藉書信及會面機會,指使妹妹販售海洛因毒品。圖為海洛因磚示意圖,非本案毒品。(資料照,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警局關山分局根據線報,追查出在台南監獄服刑的林姓男子,藉書信及會面機會,指使妹妹販售海洛因毒品。此案經台東地檢署起訴,台東地方法院以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重判,兄多罪併判16年6月,妹則8年8月。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在台南監獄台南分監服刑期間,明知海洛因屬第一級毒品,乘其妹林女探監之機會或經由書信聯繫,指示林女出售其入監前所藏放、在外包裝有「65」字樣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透過宅急便將毒品送到台東市某處民宅。
林氏兄妹販毒犯行從108年11月到12月共有6次,每公克6500元,低於一般黑市價格。林男供稱是因在監服刑,怕毒品壞掉,所以才降價出售。
林女出售海洛因多以泡麵為掩飾,透過宅急便送達客戶手中。她供稱不知兄所指示出售的是毒品,但法官根據她與兄會面的錄音,及兄有多次毒品前科,妹不可能不知道出售物是毒品,因此以共犯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