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借充電線被拒 女暴走襲警判罰9千
林女(右)情緒失控,涉嫌拿手提袋攻擊員警。(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25歲林姓女子因向捷運站務員借充電線被拒,突然情緒失控,和前來處理的謝姓警員發生拉扯衝突,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公務罪判處她罰金9千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8月18日晚上7時許,林女向台北捷運劍南路站站務人員借手機充電線,站務人員不願出借充電線,讓她「情緒不好」,並不停向謝員大聲咆哮,轉而拿起手中的手提袋,朝謝姓警員揮擊中左肩,並不斷作勢攻擊,謝員未受傷但認為林女完全失控,迅速將對方壓制帶返派出所。
庭訊時,林女坦承犯行,稱自己有情緒障礙,並提出診斷證明書,檢方依其自白及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認定其犯行,法官考量其身心狀況,判處她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