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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貿然左轉被撞死 小客車駕駛不起訴

機車騎士貿然左轉遭撞死,小客車駕駛獲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機車騎士貿然左轉遭撞死,小客車駕駛獲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2020/11/26 12:5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7歲賴姓男子2018年10月7日凌晨5點多駕駛小客車行經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大綸路口,突然與左轉的黃姓騎士發生擦撞,黃男送醫不治、後座黃妻全身多處擦挫傷,賴男被控過失致死,但事故鑑定結果認為,黃男未依規定逕行左轉為肇事主因,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予以不起訴。

賴男當時行駛在大溪區介壽路內側車道,並於介壽、大綸路口停等紅燈,黃男則騎在外側車道,賴男綠燈起步時與左轉的黃男發生擦撞,黃男傷重送醫不治,後座黃妻也受傷。

賴男辯稱,他在內側車道停等紅燈,綠燈剛起步時沒看到附近有機車,突然間就有機車撞到他右前方;全案經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澎湖科技大學鑑定,以及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覆議,鑑定結果均認為黃男行經號誌管制路口,逕行從外側車道左轉彎,未讓同向左側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賴男綠燈起步進入路口反應不及,無肇事因素。

檢方依據鑑定結果及現場卷證、監視器畫面,認為賴男並無過失,偵結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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