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過期魚貨改標案獲判無罪 「台灣食神」:沉冤得雪
2020/10/29 17:4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祥而盛企業公司負責人陳幼祥以低價進口過期魚貨,再委託有「台灣食神」封號的美食家梁幼祥,利用梁所有的祥鼎康公司代張貼有效期限,祥而盛再將產品出貨給下游業者,兩位「幼祥」均被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台北地院考量陳認罪,雖判刑10月但給予緩刑機會,另要提供勞動服役120日;另因罐頭上所屬文字無法證明是由祥鼎康代為打印,故不能認定祥鼎康有製造行為,判梁幼祥無罪。梁幼祥得知判決結果後強調:「沉冤得雪」。
梁幼祥稍早透過聲明表示:「沉冤得以昭雪,內心感動涕零!」他說,難以用煎熬形容本案訴訟煎熬,但縱使一時低迷,也未放棄傳承台灣美食文化,未來會更努力付出與貢獻,以不負司法判決與國人期待。
檢方調查,陳幼祥為使販售產品賣相較佳,自2014年6月24日起,指示員工將冷凍鮭魚、冰魚、智利鮑魚等罐頭類產品,以加工日期標示為製造日期,再以加工日期加計2年,製造新的有效期限重新貼標,出貨給君悅飯店、金色三麥等下遊業者,不法獲利共455萬5097元。
此外,2016年7月22日,陳幼祥再指示員工,將祥而盛庫存將於同年9月7日到期的24罐鮑魚罐頭,先運至梁幼祥的祥鼎康公司,確認可重新打印日期後,再由梁幼祥指示員工駕駛非公司所有的自小客車,至祥而盛載回339罐鮑魚罐頭,重貼2018年5月14日到期的不實標籤,而後出貨予吉品養生公司牟利。
案經北院3年時間審理,考量陳幼祥認罪,雖判刑10月但給予緩刑3年機會,另要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另因罐頭上所屬文字無法證明是由祥鼎康代為打印,故不能認定祥鼎康有製造行為,判梁幼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