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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一個穩定的男友」!智障女一天與2網友開房間

謝姓男子與智障女子開房間被控強姦,罪證不足,被台東地院法官判無罪。(記者黃明堂攝)

謝姓男子與智障女子開房間被控強姦,罪證不足,被台東地院法官判無罪。(記者黃明堂攝)

2020/10/25 20:44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一名年近30歲的女子在網路聊天室認識謝姓男子,即於半夜相約到旅館開房間,透過謝男引薦,同日又跟陳姓男子開房間。該女有智能障礙,其母帶她控告2男強姦,檢方據以起訴,她卻在法庭陳述未被強迫,只因「想要有個穩定的男朋友」,法官因此判謝男無罪,陳男則尚未到案。

謝姓男子被控於前年10月某日透過網際網路UT聊天室網站,認識這名女子,凌晨2 點多先約至超商會面,向她介紹陳姓友人陳一清認識之後,謝男自己開車載她到汽車旅館,明知她有中度智能障礙不知抗拒,強制性交得逞。早上6點離開旅館,即通知陳男接她到另一家旅館強姦得逞。

這名女子在警訊及檢察官開庭時指稱,她有跟謝男說她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旅館房間內,他叫她躺在他的手邊睡覺,接著他說有一點點受不了,想要做愛,她說不要,但他就直接往她的身體撲上來。

謝男則否認強姦,辯稱不知她有智能障礙,且性交行為是她主動,是合意性交。

法官請醫師對她實施精神鑑定,測驗及鑑定結果,認知能力屬輕度智障的下限,對喜好與厭惡辨別及表示並無困難,其心智缺陷未達不能或不知抗拒程度;法官傳訊她的友人作證,她在性交日之後的情緒並無異狀。

女子在法庭也改口供稱,謝男沒有強迫,她是自願的,是因為想要一個穩定的男朋友,才會跟他發生性行為。法官認定謝男被控趁機性交罪的證據不足,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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