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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女愛玩夾娃娃又沒錢 慘遭惡狼騙到摩鐵性侵

羅姓男子在夾娃娃機店看到國一女小惠(化名),認其年幼可欺,竟以請她夾娃娃為由誘騙搭訕,還騙她到摩鐵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羅姓男子在夾娃娃機店看到國一女小惠(化名),認其年幼可欺,竟以請她夾娃娃為由誘騙搭訕,還騙她到摩鐵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0/10/24 18:4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羅姓男子前年在桃園一間夾娃娃機店看到國一女小惠(化名),認其年幼可欺,竟以請她夾娃娃為由誘騙搭訕,還騙她到摩鐵性侵,不顧小惠極力反抗。小惠事後哭泣,其母發現家中電話費暴增,追問下才知上情。高等法院日前依妨害性主罪判羅男11年徒刑,並延長境管8個月,避免他在判決確定前落跑。

判決指出,羅男前年7月間,在桃園某選物販賣機店看到小惠,見她年幼又喜歡夾娃娃而上前攀談,雙方取得彼此聯繫方式。過沒幾天,羅男開車載她出遊,竟在車上對她舌吻,不顧小惠大喊「不要!」

惟兩人仍有聯繫,一個月後,羅男又說要帶小惠去夾娃娃,得知她家中無其他人,竟假借刮痧名義,要求小惠帶他回家,並在房間先要求她趴在床上、掀起衣服,以錢幣幫忙刮痧,隨後即將她翻身性侵,完全不顧小惠尖叫「不要」。

涉世未深的小惠不知如何是好,羅男答應「絕對不會再這麼做!」2星期後,羅男又以夾娃娃為名約她出門,豈料,小惠一上車,就被載去摩鐵,羅男再度性侵得逞,無視小惠吶喊「不要」、「我會痛你不要再弄我了」及腳踢反抗。

之後小惠常心情低落哭泣,夜晚做惡夢,其母又發現家裡電話費暴增,調閱通聯記錄發現都指向同一個電話號碼,詢問小惠後,才知道她遭到羅男侵犯,立刻提告。

高院表示,羅男利用小惠年幼可欺、喜愛玩夾娃娃卻又沒錢的機會,搭訕攀談,進而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逞一時性慾,造成小惠難以抹滅的傷害,且其中一次犯罪地點竟在小惠住處,更使小惠及其母親心生恐慌。

高院指出,羅男素行欠佳,迄今未和解或表達任何歉意,犯後態度不佳,考量小惠晚上睡覺會一直哭、一直做惡夢,承受相當大精神壓力,決定判刑11年,可上訴。

此外,高院認為,羅男重判11年,基於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足認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有可能啟動逃亡境外、脫免刑責,倘若羅男出境後未再返回接受審判或執行,將嚴重損害國家追訴犯罪的公共利益,因以評議後認為應再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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