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拒保!4歲女童棄屍案 生母抗告遭駁回、繼續羈押
4歲女童棄案,涉案生母彭女以懷孕為由聲請具保停押,南投地院裁定5萬交保,但家人切心不願替她辦理交保,彭女提抗告,遭台中高分院駁回,繼續羈押。(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4歲女童疑似被虐死埋屍於南投縣,涉嫌參與埋屍的女童生母彭女,上月4日被南投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她以懷孕6個月為由,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裁定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不料家人「切心」拒絕替她辦理交保,彭女向台中高分院提出抗告,指5萬元交保金太高,她無法負擔,聲明改用其他方式交保。台中高分院以彭女曾告訴南投地院法官,她的親友可以籌到5萬元,「我可以接受5萬元,我要以5萬元交保」,認定南投地院裁定5萬交保金額並無不當之處,日前駁回彭女抗告,繼續羈押。
至於彭女原先願意以5萬元交保,卻又以金額太高,超出她所能負擔等理由,向台中高分院抗告之因?據指出,主因是彭女沒有料到,親友都拒絕為她具保,彭女的家人還曾說,「彭女很不乖,讓她被關一關也好」,對彭女闖禍犯罪一事,甚感「切心」,不願幫彭女辦交保。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江德千說,彭女以懷孕6個月聲請交保,依刑事訴訟法第114條規定,羈押的被吿懷孕5個月以上,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南投看守所也認為,該所恐無法給懷孕的彭女完整適當的醫療,南投地院詢問彭女,高中肄業、經常泡在網咖,或於小吃店打工,賺取每日1000元的彭女說,她要請親友交保,親友可籌得5萬元以內,5萬元交保金額,「我可以接受,我要以5萬元交保」。
台中高分院認為,彭女認為親友可負擔籌得5萬元,她也願意以5萬元交保,南投地院已審慎審酌各種狀況,此金額並無不當,據此駁回彭女的抗告,不得再抗告。
彭女的4歲女兒,上月初被發現掩埋於南投名間鄉山坡地,南投檢警發現,彭女於今年6月,將4歲女兒託給37歲的陳姓前男友照顧,女兒卻疑似被虐殺死亡,彭女還涉嫌與陳男棄屍,她否認殺害女兒,卻又對女童是被誰殺害一概表示「不知道」,南投檢方上月4日依傷害致死、傷害、遺棄屍體等罪名聲押禁見獲准。彭女後來以懷孕6個月為由,聲請具保停押,南投地院裁定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彭女抗告被台中高分院駁回後,將繼續羈押至有人具保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