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朋友代班送貨卻酒駕害3命 貨車司機和物流公司須賠257萬
桃園市蘆竹區去年發生小貨車過彎失速追撞停靠在路邊的4輛自小客車事件,波及行經的路人及路邊打掃的環保志工,桃園地院日前判決朱姓駕駛及找朱男代班的陳姓司機、物流公司,須連帶賠償另名謝姓志工家屬共257萬3680元。圖為事發當時情形。(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物流貨車司機朱汶珽酒後駕車,在桃園市蘆竹區撞死2名環保志工、1名保全人員,刑事部分朱男被判處8年10月徒刑定讞,家屬另提出民事求償,其中黃、葉2人的家屬已和解撤告,桃園地院日前判決朱男及找朱男代班的陳姓司機、物流公司,須連帶賠償另名謝姓志工家屬共257萬3680元。
去年8月24日清晨6點多,26歲朱男駕駛物流車送貨到蘆竹區某便超商,結束後他原車搭載16歲女友返回龍潭區,卻邊開車邊飲用酒精飲料提神,清晨6點多行經蘆竹區中興路轉大竹路288巷,朱男超速又遇大彎道,整輛車失控連撞停在路邊的4輛車,並波及3名環保志工、2名路人,其中謝姓、黃姓環保志工及從事保全工作的葉姓路人傷重不治,朱男酒測值達0.64MG/L,且駕照早因酒駕被吊銷。
刑事部分,朱男已被依「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車致人於死罪」判處8年10月定讞;經查,肇事車輛的車主是另名陳姓司機且受雇於物流公司,當天是他找朱男幫忙代班送貨,家屬除了對朱男提出民事求償,也要求陳姓司機、物流公司連帶賠償。
物流公司主張,與朱男沒有直接僱傭關係,且朱男肇事時已送完貨,酒駕屬個人行為;陳姓司機說,他受雇於物流公司,是他找朱男幫忙代班,也有告知公司幹部;朱男則說,家屬求償金額太高。
法官於判決中指出,朱男是由陳姓司機找來代班,且陳姓司機有告知公司幹部,代表朱男是經物流公司同意使用該輛車,朱男即是物流公司的「受僱人」,陳姓司機及物流公司也未舉證有善盡監督責任,扣除已領取的200萬元強制責任險賠償金,朱男及陳姓司機、物流公司還須連帶賠償謝姓志工家屬257萬368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