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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查台胞證是否逾期挨告 基檢認「不是秘件等級」不起訴

基隆市議員俞參發。(資料照)

基隆市議員俞參發。(資料照)

2020/10/07 15:0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詹姓男子為了聯繫大嫂返台奔喪,請基隆市議員俞參發幫忙確定大嫂居留證是否逾期,挨告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基隆地檢署調查認定,居留證逾期與否,不是密件等級的資訊,並未觸犯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等罪,遂處分2人不起訴。

市議員俞參發指出,他只是替選民服務,詢問詹的大嫂可否入境,卻無端挨告。

俞參發強調,他根本沒有犯法,還要為此上法院,到現在想到還是很生氣,還好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

處分書指出,詹姓男子胞兄去年往生,詹為了通知人在中國的大嫂返台處理後事,擔心大嫂居留證逾期,去年5月間請安樂區市議員俞參發幫忙查一查。

俞參發為了替選民服務,拿著詹提供他大嫂的個資,去電詢問移民署詢問,獲知詹的大嫂居留證尚未逾期,有效期至去年11月15日。

詹於是傳訊息給大嫂:「大哥過世了,你趕快回來台灣,你的台胞證,還在有效期」請她盡快返台替胞兄料理後事。

詹的大嫂獲知小叔竟然知道她台胞證有效期限,且是透過市議員俞參發詢問移民署取得後,控告小叔與俞參發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檢方認定,「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是指洩漏國防以外與國家政務的公務秘密,台胞證有效期間不屬這秘密等級的資料。

至於,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須洩漏者要有因此獲得利益,詹僅只是希望大嫂能趕快回家替胞兄料理後事,並非藉揭露大嫂的個資,而獲得自身利益。

檢方因此認定,詹與俞參發並未觸犯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處分2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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