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隊同袍營區邀簽賭 上兵半年狂輸50萬當車貸款還賭債
橋頭地方法院。(記者蔡清華攝)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海軍陸戰隊鄭姓上兵,涉嫌在營區招攬同袍上網簽賭,使多名軍中同袍積欠巨額賭資,有人半年內積欠50萬元,被迫典當機車,或汽車借款還賭債,鄭姓上兵一審判拘役35天緩刑2年,二審改判徒刑4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鄭姓被告前為海軍陸戰隊登陸戰車大隊自願役上兵(去年3月退役),其與佘姓男子(涉犯賭博罪嫌,另為緩起訴處分)及經營「贏玖九」運動簽賭網站的姓名不詳男子共謀經營簽賭,由鄭在營區內招攬同袍簽賭職棒等運動賽事,並告知佘男開通賭客的帳號、密碼及簽注上限額度。
同部隊同袍方姓和王姓上兵經由鄭男引介,即自2018年8、9月間起,分別提供前揭網站的帳號、密碼予2人,利用行動電話網路連線設備連線至該網站進行簽賭,下注簽賭國內外的運動賽事,賭客每下注1萬元,鄭可抽取150元佣金。
不到半年內方、王分別積欠賭債高達50萬16萬元,被迫對外典當機車,以及貸款購車,再以汽車借款方式還賭債,但簽賭輸大贏小,越陷越深,最後被隊部發覺後展開調查,始悉上情。
一審承辦法官審酌鄭坦承犯行,並深切記取教訓及警惕乃從輕發落,宣告緩刑,以啟自新。
二審合議庭認為,聚眾賭博罪之法定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並無拘役刑,原審未察,判處被告拘役35日,有判決違法情事,合議庭將原判決撤銷,改判徒刑4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