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老人會」淘空互助金再宣告倒閉 情侶雙雙被判刑
梁男與莊女成立老人會,但兩人卻侵佔互助金、會費達213萬餘元,再讓老人會倒閉,台中地院將兩人各判處徒刑2年2月(不得易科罰金)、1年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男子梁錦城與女子莊孟芬是情侶,於2009、2015年陸續成立「國泰老人會」、「大富貴老人會」,梁男並擔任兩個老人會的會長兼主委,向老人收取會費,如老人往生,再發給往生慰問互助金,但兩人卻侵佔互助金、會費達213萬餘元,再讓老人會倒閉,領不到錢的老人家屬憤而提告,兩人坦承部分犯行,台中地院將兩人各依業務侵佔等罪名,判處徒刑2年2月(不得易科罰金)、1年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梁男與莊女分別擔任上述兩個老人會的會長兼主任委員、帳目管理人,卻利用職務挪用公款,2017起陸續淘空兩個老人會共213萬餘元,兩家老人會無法支付往生老人的慰問互助金,於2018年9月結束營運(倒閉),3名老人或家屬遂控告這對情侶。
兩人於法院審理時,否認挪用公款,辯稱所有會費都用於發放老人往生慰問金,但兩人並沒有提出有利自己的證據,另有部分款項,則坦承侵佔犯行。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兩人利用老人往生後,家屬需要錢籌辦喪事,此事業深具社會福利性質,卻成為兩人侵佔對象,犯罪時間長達1年,金額高達213萬餘元,抨擊兩人任意挪用互助金,背離老人互助會的福利宗旨,導致兩個老人會倒閉,會員權益受損,兩人各依業務侵佔等罪名,判處徒刑2年2月(不得易科罰金)、1年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