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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色慾薰心性侵室友「弟弟」 離譜行徑全被室友拍下

男子色慾薰心性侵室友「弟弟」,離譜行徑全被室友拍下,付出12萬元和解獲取原諒,桃園地院法官予以緩刑。(記者鄭淑婷攝)

男子色慾薰心性侵室友「弟弟」,離譜行徑全被室友拍下,付出12萬元和解獲取原諒,桃園地院法官予以緩刑。(記者鄭淑婷攝)

2020/09/29 12:5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廖姓男子與王姓女同事合租桃園市一間套房,王女視如弟弟的男性友人,會在廖男、王女上班時借用套房休息,由於男子熟睡後不易被吵醒,去年5月間他向王女反映:「姊姊,睡夢中好像有人摸我。」王女懷疑是廖男所為,悄悄在房內放置手機蒐證,果然於6月間拍到廖男趁男子熟睡撫摸下體,待勃起時又對他口交並拍攝下體照,男子對廖男提出乘機性交、妨害秘密等告訴,雙方後以12萬元和解,廖男獲判緩刑,妨害秘密部分因撤告,公訴不受理。

廖男、王女同住一間套房,廖男打地鋪、王女睡床上,王女丈夫、王女「弟弟」也會出入該套房,去年5月間王女得知「弟弟」睡夢中似乎遭人亂摸身體,從套房出入人士推測可能是廖男所為,悄悄放置手機錄影,果然拍到廖男離譜行徑;王女說,「弟弟」是睡著後接連打手機都叫不醒的人,所以才幫忙架設手機蒐證,沒想到拍到廖男趁「弟弟」睡著,對他亂摸、口交還拍攝私密部位照片。

廖男偵訊時說,當天下班後就返回租屋處洗澡,看到男子熟睡畫面就一時衝動,趁王女跟她丈夫外出時出手,不知王女將手機擺在桌上蒐證;桃園地院法官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廖男1年6月徒刑,審酌雙方已以12萬元和解,受害男子也表達願意原諒,因此予以廖男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於判決確定後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妨害秘密則因撤告,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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