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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右轉遭攔查 他糗自揭酒駕

陳男酒駕挨罰9萬,3年內也不得考照,他認為員警未事先讓他漱口,興訟抗罰;北院認為,他飲酒時間距離酒測早已超過15分鐘,故員警實施酒測前不允許喝水漱口並無不當,駁回請求。(資料照)

陳男酒駕挨罰9萬,3年內也不得考照,他認為員警未事先讓他漱口,興訟抗罰;北院認為,他飲酒時間距離酒測早已超過15分鐘,故員警實施酒測前不允許喝水漱口並無不當,駁回請求。(資料照)

2020/09/20 11:3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陳男騎機車紅燈右轉遭攔查,糗的是他與員警對話時被聞到口腔散發酒味,且因他5年內二度酒駕,除挨罰9萬元,3年內也不得考照;他不服,興訟主張員警不讓他喝水漱口。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他飲酒時間距離酒測早已超過15分鐘,故員警酒測前不允許喝水漱口並無不當,駁回請求。可上訴。

今年3月16日上午9時31分,陳男騎車行經北市一處路口因紅燈違規右轉遭攔停,他與員警對話時因口腔散發出酒味,被測出酒測值為超標的0.24,且因他去年11月19日就曾因酒駕遭舉發,違反5年內二度酒駕規定,員警當場舉發;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事後作成原處分,對他裁罰9萬元,並要求3年內不得考照。

陳男不服,興訟主張員警酒測前不讓他喝水,因此原處分應撤銷。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抗辯,陳男當下備有自用礦泉水,且攔檢距離他飲酒結束已逾9小時,員警未提供漱口於法並無不合。

法官認為,依警政署「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作業內容規定,受測者距離酒測若未達15分鐘,員警應提供受測者漱口機會,因為依據工業技術研究院及學者研究顯示,15分鐘時間足以消除口氣對於測試結果的影響,將可避免口氣影響測試結果的爭議與質疑。

但陳男自承3月15日晚間8時許飲酒,可見他飲酒距離酒測早已逾15分鐘,故員警實施酒測前不允許喝水漱口並無不當,駁回陳男請求。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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