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檢查肝臟觸診腹部、背、胸 女病患控性騷擾敗訴
醫師檢查肝臟觸診腹部、背、胸,女病患控性騷擾敗訴。(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林口長庚醫院黃姓醫師,去年11月間到病房替許姓婦人檢查肝臟,卻被許婦控訴藉觸診伸手摸背、按掐兩側胸部,並向醫院提出性騷擾申訴及提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據醫院申訴紀錄、護理人員及同房病患證詞,以證據不足為由予以黃姓醫師不起訴。
許婦指控,去年11月25日醫師到病房為她檢查肝臟,伸手掀開她腹部上的衣服、以手觸診腹部,突然間醫師的手從腹部摸往她左背部上方,之後又用力按掐兩側胸部,讓她感覺到非常不舒服,因此向醫院提出性騷擾申訴,也對醫師提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黃姓醫師否認有性騷擾,也沒有許婦所指控的行為。
檢方傳喚病房護理長、護理師及與許婦同房的病患,都沒有見聞許婦所指的情形,且案發現場為多人病房,病患家屬、護理師都在病房不定時出入,若黃姓醫師有性騷擾行為,許婦應可立即向外求助或立即喝止,卻都捨而未為,所指的捏掐胸部也僅有口頭指控而無驗傷證明,醫院調查另報告指出,醫師觸診屬醫療檢查動作,難認有性騷意圖,偵結以證據不足為由,予以黃姓醫師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