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殺死了李新」惹議 郭新政、盛竹如挨告獲判無罪
郭新政(左)、盛竹如(右)被控加重誹謗等罪,台北地院今判郭、盛無罪。可上訴。(資料照)
首次上稿 09:37
更新時間 13:2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故議員李新的前女友郭新政,被控找盛竹如拍攝一系列「誰殺死了李新」影片,影射前立委羅淑蕾介入珠寶交易。羅認為其中6集對她指控不實,且郭去年10月還在臉書指她「吹狗蕾」,分3案自訴郭、盛加重誹謗或妨害名譽。台北地院審結,今判郭、盛無罪。可上訴。
羅淑蕾主張,郭新政成立「誰殺死了李新」臉書粉絲專頁,並製作影片搭配資深媒體人盛竹如的旁白,影射她對李新政治迫害,導致墜樓,另影片也指她結合黑道,並策畫珠寶少東沈家民對郭提告等,均已損害她的名譽,提起自訴。
但郭新政否認誹謗,她強調,製作影片是為了「揭弊除陋」,而台灣是民主社會具言論自由,她說的均是可受公評之事,並未惡意誹謗。
盛竹如同樣否認指控,他解釋,受郭新政之邀擔任「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旁白,郭除了提供影片台詞、播報文稿外,也提供具體事證供查證,而身為立委的羅淑蕾,以立委身分介入蕓賞珠寶事件,屬可受公評之事,故他在影片中的一言一語是在實現公平正義,屬善意評論。
案經法官楊世賢審理,今判郭新政、盛竹如無罪。
至於國泰世華副總莊秀珠不滿郭新政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影射羅淑蕾利用立法委員身分,要求她開立台支支票時故意漏蓋印章,使蕓賞珠寶老闆娘嚴嘉慧持漏蓋印章的台支支票用,取信郭,故對郭與盛竹如自訴加重誹謗等罪一案,北院尚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