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韓國瑜動用市府機器告苦苓 檢︰他駡的是你不是市府
苦苓稱罷韓可幫高市府省下1200億,被前高雄市長韓國瑜提告妨害名譽及侮辱公署等罪,檢方認為苦苓寫文章批評的是韓國瑜本人而不是高市府,應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偵結處分不起訴。(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名作家苦苓日前在臉書、媒體等多處發表文章,稱罷韓可幫高市府省下1200億,被前高雄市長韓國瑜提告妨害名譽及侮辱公署等罪,檢方偵查後認為,苦苓寫文章批評的是韓國瑜本人而不是高市府,但韓國瑜卻用市府機器對苦苓提告,更認定苦苓撰文符合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圍,偵結處分不起訴。
今年1月17日起,苦苓在臉書和多家媒體發表文章,指稱「罷免韓國瑜不是要多花2億,而是會省下1200億」、「韓國瑜上任高雄市長迄今已負債近400億,而且什麼事都沒做,錢也不知道到哪裡了」,文章被媒體轉傳引用後,韓國瑜大為光火,氣得向苦苓提告妨害名譽及侮辱公署等罪。
苦苓收到傳票後,也不甘示弱反擊,稱自己本以為總統大選後,讓韓國瑜「眾望所歸」落選,完成「抗中保台」的階段性使命,就可回家不問世事、安養天年了,沒想到邪惡勢力無所不在,他更在臉書宣告將再度復出電視評論節目,繼續針砭時政、恪盡言責,希望能將邪惡勢力完全剷除為止。
檢方偵查時,苦苓辯稱,他會寫這些文章,主要是當時韓國瑜被發動罷免時,高市府表示舉辦罷免投票要8000萬元經費,且市府財政局也承認韓就職未滿1年就舉債400億,他合理推斷4年可能舉債1600億,他還特別在文章中註明「有可能」的字句。
市府財政局則指出,會借400億是要「借新債還舊債」,不是另行舉債,當時曾特地發新聞稿澄清,但仍被苦苓過度引述,已超過合理評論的範圍。
檢方認為,苦苓寫文章駡的人是韓國瑜,不是針對高市府,但韓國瑜卻用市府機器對苦苓提告,且市府舉債與否,也是韓國瑜當市長的政治責任,苦苓撰文批評韓市府舉債不當,可認定是國民對政府機關施政行為自由進行討論與批評,應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因此偵結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