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不滿蚊香遭滅亂喊「抓賊」辱鄰判拘役25天
2020/08/31 23:01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
蕭姓婦人喜歡在家門前點蚊香驅蚊,隔壁陳姓鄰居一家人卻難忍氣味,2年來多次與蕭婦溝通無效還生齟齬。蚊香示意圖。(資料照)
蕭姓婦人喜歡在家門前點蚊香驅蚊,隔壁陳姓鄰居一家人卻難忍氣味,2年來多次與蕭婦溝通無效還生齟齬,某日蕭婦又點蚊香,陳男拿水澆熄3次,蕭婦氣得從家門衝出抓住陳男,逕喊「抓賊」、「叫警察」10次,引來眾人圍觀指點,陳男不甘衣領破損,名譽受辱,對蕭婦提告公然侮辱與毀損。彰化地院審理,判處蕭婦拘役20天、10天,合併應執行25天。
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27日晚間7時許,蕭婦一如往常,在家門前的機車手把上點蚊香,陳男也2度用水澆熄蚊香,晚間8點半,蕭婦再點第3次,不久陳男又上前用水杯澆熄,蕭婦從住處監視器發現,立刻衝出家門,抓住陳男,大喊「賊喔」、「抓賊喔」、「叫警察」約10次,陳男不甘受辱因此提告。
蕭婦坦承叫警察,但否認有侮辱陳男,辯稱是陳男犯罪在先,喊抓賊只是要嚇走他而已。
法官審理,蕭婦明知陳男拿水杯熄滅蚊香不是竊盜行為,卻大聲疾呼喊抓賊,顯然與客觀事實不符,還喊了10多次,致使社區多數人圍觀,以損及告訴人名譽,且還拉住原告衣領,造成毀損,事證明確。
法官審酌,蕭婦為了驅蚊,卻未考量燃燒化學蚊香成空氣污染,升高PM2.5數值,因此干擾鄰居生活品質,經陳男建議改善1、2年卻仍一意孤執,顯見處世態度需改善,加上未能與陳男達成和解,判處以上其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