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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酒駕被追撞吐8萬元 阿嬤查出真相竟是被設局

甘姓少年在保護管束期間,被友人設局製造追撞車禍,高院判決設局的4人犯下恐嚇取財罪分別判刑。(資料照)

甘姓少年在保護管束期間,被友人設局製造追撞車禍,高院判決設局的4人犯下恐嚇取財罪分別判刑。(資料照)

2020/08/22 22:4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邱女及黃男得知未成年的甘姓友人尚在保護管束期間,不敢再犯罪,設局誘他酒駕,再請廖、何兩名友人從後追撞,製造假車禍,藉以恐嚇取財8萬元,甘少擔心保護管束生變,同意要求,向黃男借錢,簽下借條佐證,而後邱、黃二人拿借條給甘少的阿嬤看,請她簽名背書,阿嬤察覺有異,報警處理,甘少才知道遭好友設局,心碎難過。高等法院認為四人犯下恐嚇取財罪,分判邱女六月、黃男五月、廖男六月、何男五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邱女知到甘少因案在保護管束中,不敢再犯罪,與黃男謀議邀約他到河濱公園一起飲酒,見他已喝醉,便通知廖、何二男騎乘機車在公園坡下待命。

邱女故意提議改至另處繼續飲酒,與黃男要求甘少騎在最後面,等到從公園坡上騎出,廖男見狀,立刻載著何男尾隨,待騎至竹東火車站前,廖男故意自後輕微追撞甘少機車後方,製造假車禍。

甘少停車查看,邱女一行人趕緊折返,廖男明知只是輕微擦撞,若有車損,亦屬輕微,且是他從後追撞,應賠償責任,根本無權要求甘少賠償,卻向甘少要求賠償8萬元,並以「你有喝酒,要報警處理,還是要賠我8萬元」、「如果報警的話,酒駕要罰9萬元」等語威嚇。

黃男則在旁邊幫腔,勸說甘少「你保護管束,報警不太好」、「你有保護管束,還要報警嗎」等語,甘少擔心酒駕及尚有保護管束在身,報警恐遭刑事處罰或行政裁罰,心生畏懼,同意賠償8萬元給廖男。

邱女見狀,假意要求黃男幫甘少代為籌款8萬元,黃男立刻跟友人借了8萬元,轉借甘少,當場交由廖男當作賠償,之後,黃男要求甘少簽立借據,並由邱女簽名擔任見證人。

隔天,黃男與邱女約甘少下課後見面,再一同前往甘少阿嬤住處,要求阿嬤在借條上簽名,以生效力,阿嬤察覺有異拒絕簽名,亦未付款,並拉著甘少報警,始循線查知上情,甘少得知自己遭到好友設局背叛,頓時心碎。

犯行明確,4名被告仍否認犯行,至今未何甘少和解或賠償,高院審酌阿嬤發覺有異,未交付現金,4人恐嚇取財未遂,先加後減刑度,判4人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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