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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婚宴待付款12萬5千元被竊 5嫌疑人脫光受檢

一對新人昨晚在高雄湖內區海王星餐廳婚宴,晚上9點多發現婚宴待付款12萬5千元遭竊,報警處理,警方到場要求5人全身脫光受檢,結果並未發現失竊現金,事後新秘友人PO文質疑作法過當。(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影片)

一對新人昨晚在高雄湖內區海王星餐廳婚宴,晚上9點多發現婚宴待付款12萬5千元遭竊,報警處理,警方到場要求5人全身脫光受檢,結果並未發現失竊現金,事後新秘友人PO文質疑作法過當。(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影片)

2020/08/17 13:53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一對新人昨晚(16日)在高雄湖內區海王星餐廳婚宴,晚上9點多發現婚宴待付款12萬5千元遭竊,報警處理,警方到場要求5人全身脫光受檢,結果並未發現失竊現金,事後新秘友人上臉書《爆怨公社》PO文,質疑警方作法過當。

湖內警分局︰脫光受檢均徵得當事人同意

湖內警分局今天解釋,報案人供稱最後一次見到婚禮預備金至發現遭竊期間,出入放置處所人員共有5人,因事出緊急,為釐清在場人士的嫌疑,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員警採取一對一帶到隱密房間檢查人身,還有隨身物品,過程中有經過同意才繼續進行,衣物都由當事人自行脫去,期間也沒有提出異議,檢查結果並未發現遭竊現金,警方將持續擴大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積極偵辦。

有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PO文說,他的朋友到高雄湖內區一家餐廳幫新人化妝,結果遇到新人要付給飯店的錢不見,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要求進出新娘休息室的新秘和助理,以及可疑男子都要「脫光光」搜身,包含內衣內褲都不能穿,叫人情何以堪!

這名網友說,又不是在查緝毒品,而且強調調閱監視器時,已經有發現一名可疑男子,如果是他偷的錢,那脫光搜身的民眾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賠償,更質疑這樣的做法有沒有「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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