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騎單車入快車道被撞死 肇事騎士、路旁車主獲判免責
婦人騎單車騎進快車道被撞死,家屬求償,法官判肇事騎士免責。(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黎姓婦人騎單車騎進快車道被撞倒地傷重不治,家屬認為黎婦是為閃避違停在慢車道的自小客車才被後方機車撞上,遂向鄭姓汽車駕駛及李姓機車騎士求償近300萬元,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及車禍鑑定報告後,判鄭、李2人免責,駁回死者家屬請求,可上訴。
黎婦騎單車行經屏東市光復路時從慢車道騎進快車道,後方李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與黎婦發生擦撞,黎婦倒地重創送醫不治,李男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後獲不起訴處分,死者家屬認為黎婦是為閃避違停在路旁的自小客車才被後方騎士撞上,鄭姓自小客車駕駛及李姓騎士須負起過失責任,遂提告求償近300萬元。
法官檢視警方提供的路口監視器後,認為案發當時無法證明鄭男違停在路邊,以及黎婦是為閃避違停汽車才騎進快車道,公路總局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結果,指黎婦未靠道路右側並侵入快車道行駛,為肇事原因,李姓騎士閃避不及,無肇事因素,於是判鄭、李2被告免責,原告求償無據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