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老師丟包國小女童 嘉縣社會局將開罰6萬起跳
2020/08/05 19:26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嘉義縣民雄鄉某未立案補習班昨發生柳姓帶隊女老師丟包女學生事件,這個疑警告不聽話小女生離譜舉動,將付出慘痛代價,該補習班除被教育處勒令停辦並罰款,社會局也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柳女6萬元以上罰鍰。
社會局副局長張翠瑤表示,今天下午派員調查後,得知該未立案補習班柳姓老師(兼司機)8/4使用自家轎車載送9名國小學童至圖書館看書,結束後欲返回補習班時,因其中一名女童未依照指示上車,而將該女童留置原地開車離去,致使女童因擔心遭拋下而於大馬路(主要幹道)追車,遭路旁民眾以危險制止、並表示願意送女童返補習班,女童拒絕並追車到約200多公尺處,由另一民眾安撫其情緒,並協助致電通知家長接回。
張翠瑤指出,該名老師留置兒少行為,使兒少陷於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之危險情境中,有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對兒少有不當行為,社會局將依同法第97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罰鍰。